公告日期:2020-07-31
证券代码:600698(A 股) 900946(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0-023证券简称:ST 天雁(A 股) ST 天雁 B(B 股)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报表列示项目,对本公司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股东权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况(一)变更原因及内容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按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将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公司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调整 2020 年累计影响数情况如下(未经审计):“预收款项”:本期期初余额减少 4,427,923.81 元调整至合同负债,减少63,332.24 元调整至其它应付款;本期期末余额减少 3,238,024.16 元调整至合同负债,减少 33,170.80 元调整至其它应付款。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1、湖南天雁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湖南天雁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3、湖南天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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