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郭凌 师萍 张小燕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