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发展)600466:蓝光发展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0年8月1日  11:48:49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5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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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蓝光发展(600466)
600466:蓝光发展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1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0-096 号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95(18 蓝光 12)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34.93万股-6,069.86万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的2020-071、073号临时公告。
2020年7月6日,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7元(含税)。
鉴于回购期间发生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为不高于7.61元/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0-095号临时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0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725,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5.40元/股,最低价为5.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6,9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25,800股。
三、其他说明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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