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程女士“被贷款”1200万一事有了新进展。
7月30日,涉事银行浦发银行回应媒体表示,四川程女士“被贷款”1200万元一事所涉贷款的《借款申请书》《个人信贷业务谈话调查记录》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迹与程女士2020年6月、7月分别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请》和《异议申请书》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
此前程女士曾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其到银行办事,随机在银行打印了个人征信报告,却意外发现自己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有两笔合计1200万元的贷款。
程女士还称,通过申请银行当初的贷款合同复印件发现,两笔600万的贷款合同中关于她的签名、指纹均为冒名签署,程女士对此贷款完全不知情,更不知道资金去向。
一时之间,引起热议。
随后,浦发银行于28日回应称,对于网络报道涉及成都分行的有关信息,总行高度关注,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笔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
据悉,该笔贷款资金使用方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下称“汶川顺发”),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天眼查资料显示,汶川顺发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大股东为孙孟君,程女士持股比例为8%。
公司官网显示,公司主要从事碳化钙、镍铁生产,现有员工1200余人,公司资产总额5.8亿元。
另外,据天眼查显示,孙孟君以及其他股东均有股权质押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程女士也有40万股,于2011年3月质押给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目前显示仍有效。
对于浦发银行的回应,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进一步表示:这是避重就轻,如果仅凭公民或股东的个人资料就可以去浦发银行办理个人巨额贷款,不需要本人到场,不需要鉴证签字,不需要审查,银行的监管审批制度何在?
对此,7月30日,浦发银行再度发声称,司法鉴定机构7月30日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结果显示,上述贷款的《借款申请书》《个人信贷业务谈话调查记录》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迹与程女士2020年6月、7月分别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请》和《异议申请书》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
“尽管上述贷款业务发生已时隔八年,我行将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健的经营管理原则,查明事实,依法依规采取后续措施,并切实维护我行的良好声誉”。
同日,涉事公司汶川顺发也发表了一则声明。
汶川顺发表示,股东程女士通过微博,其子杨先生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发表不实言论,其不实言论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多个微博注册用户转发及通过多个媒体发布及转载,引发了社会关注,上述二人不实言论及行为给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干扰,严重破坏了企业的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