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5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5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13.47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0,000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5608亿元,朱凤廉女士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朱凤廉女士持有公司132,110,504股(占总股本的14.74%),杨志茂先生和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放弃表决权承诺生效后,朱凤廉女士将被动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发行数量上限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朱凤廉女士持有公司396,110,504股(占总股本的34.1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因朱凤廉女士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将导致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可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其行为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朱凤廉女士已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朱凤廉女士免于发出要约。
二、朱凤廉女士基本情况姓名:朱凤廉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4010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对公司的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五、其他事项1.朱凤廉女士已编制《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
3.朱凤廉女士认购股票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4.朱凤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将根据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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