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7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102 号)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履行诚实、勤勉、独立的工作职责,就公司拟聘任王铁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郑晓晨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陈炳谦先生、周学全先生、王习文女士、张云先生、孙立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姚志强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韩力锋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聘任刘印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我们在对公司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
2、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邓文胜、赵璇、陈爱珍、陈胜华、赵向东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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