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再
2020年8月7日 9:31:44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7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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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再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08-05关联企业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展开关联律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联司法案件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康得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展开文书正文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书类型裁定书案号(2020)鲁民申2720号当事人信息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冯文书,总裁。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宇辰,男,该公司法务。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荣成市建业街39号。
法定代表人:时英勇,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瑶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康得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原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荣成市兴业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宋立志,经理。
一审第三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六街17号康得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钟玉,经理。
审理经过再审申请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国资公司)、康得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碳纤维公司),一审第三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10民终27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