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7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0-047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45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高度重视并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整理、全面查核,经公司审慎研 究,现就关注函问题回复内容公告如下: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集团”)拟向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集 团”)转让所持有的你公司 19.94%股份。
请公司进一步说明以下问题:问题一、根据通信集团与水天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标的公司(指 你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 2020-2022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为:①2020年度预计净利润不低于 1.5 亿元;②2020 年度、2021 年度合计预计净利润不低于 3.5 亿元;③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合计预计净利润不低于 6 亿元。
如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超过累计预计净利润数额的 110%,则超过部分的 45%用 于对标的公司经营团队奖励。
1、你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3 亿元,远高于 2020 年度的预计净利润 1.5亿元;2017-2019 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 7.69 亿元,高于 2020-2022 年三年累计的预计净利润 6 亿元。
请结合你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及 2020 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补充说明本次承诺业绩大幅低于历史业绩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主营业务是否预计出现大幅下滑。
回复:(1)本次承诺业绩大幅低于历史业绩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预计2020-2022年累计的净利润低于2017-2019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主要 是考虑了母公司厂区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材料公司”)未来停产拆迁的影响因素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园生态”)收到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企业腾退的通知》,通知根据区政府第 5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富春湾新城 2019 年工业企业拆迁计划》,明确清园生态将在 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腾退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拆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通信集团与收购方水天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公司尚未收到关于母公司厂区企业腾退的通知。
参照上述杭州富春 湾新城工业企业拆迁计划,母公司厂区、新材料公司与清园生态同在一个工业园 区,也在腾退计划范围内。
经过合理判断母公司厂区和新材料公司未来也会停产 拆迁。
通信集团与水天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在预计 2020-2022 年经营业 绩时考虑了以上事项对母公司、清园生态和新材料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因 此预计的净利润低于 2017-2019 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企业腾退的通知》,明确 2020 年 8 月上旬政府腾退工作组将进场对母公司厂区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等工作,并计划在 2020 年 11 月底前就腾退补偿事宜与富春环保达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母公 司厂区拟拆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清园生态已全面停产,不再持续经营,目前正在进行资 产清查和评估。
母公司厂区和新材料公司具体停产时间将根据杭州富春湾新城管 理委员会的要求另行确定,未来在关停后也将不再持续生产和运行。
目前母公司厂区所在园区的造纸企业已根据《杭州富春湾新城 2019 年工业企业拆迁计划》被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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