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2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79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进展暨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及《关于发布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股票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停牌并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协助天海防务推进了与主要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的沟通,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修改。
3、为保障天海防务重整程序的顺利及快速推进,同时为稳定投资人结构,重整投资人隆海投资和上海丁果同意追加重整保证金,追加金额为人民币 2,620 万元整。
一、重整进展2019 年 3 月 21 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19沪 03 破申 13 号),债权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以下简称“七○四所”)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以上内容详见《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020 年 2 月 14 日和 2 月 21 日,公司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0)沪 03 破 46 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七○四所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时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
以上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2020-007)。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79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0)沪 03 破 46 号之一《决定书》和(2020)沪 03 破 46 号的《公告》,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同时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以上内容详见《关于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2020-012)。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公司管理人、厦门隆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海投资”)和上海丁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丁果”)签署了《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框架协议》,确定隆海投资、上海丁果作为重整投资人,对公司进行重整。
以上内容详见《关于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2 月 14 日起进行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之后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终止上市风险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重整进展情况如下:1、管理人协助天海防务推进了与主要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的沟通,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修改。
2、为保障天海防务重整程序的顺利及快速推进,同时为稳定投资人结构,重整投资人隆海投资和上海丁果同意追加重整保证金,追加金额为人民币 2,620 万元整。
二、风险提示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后,如果管理人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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