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新莱应材:关于新莱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0年8月12日  10:12:40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2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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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新莱应材(300260)
新莱应材:关于新莱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2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公告编号:2020-044债券代码:123037 债券简称:新莱转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莱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新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37)赎回价格:100.3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且当期利息含税。
),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3、赎回日:2020年9月11日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0年9月11日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0年9月16日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9月18日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新莱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新莱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持有人持有的“新莱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新莱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 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 限期内转股。
如果投资者不能在 2020年9月10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莱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新莱转债”提前赎回权。
现将“新莱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债券基本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30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公开发行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新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37),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亿元,期限6年。
2020年1月22日,“新莱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20年6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
新莱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1.18元/股,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11.08元/股。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1、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触发赎回情形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8月7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超过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08元/股的130%(即14.41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新莱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1、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中利息计算方法,因“新莱转债”赎回期为第一个计息年度(即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18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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