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1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1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一、 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1. 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0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4 点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 8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1)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座 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1.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关于修订的议案》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3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 4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备注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1.00 《关于补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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