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2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0-082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4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股票期权价格由4.96元/份调至4.93元/份。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有2人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有8人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对象人数由133人调整为123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部分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部分放入预留授予部分,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729万份调整为2,584万份,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271万份调整为416万份。
董事徐海波先生、于玮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经董事会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拟确定2020年8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授予2,58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3元/股。
董事徐海波先生、于玮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有 3,000 万元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 2,000 万元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即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与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股东王可岗先生共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易事特智能对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将支付2%年化率的担保费用;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陕西中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西展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云南然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可岗先生、胡国利女士、李红义先生、马莉娜女士、陈然先生、张少峰先生将共同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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