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消息,浦发银行因涉12项违规,被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13年至2018年,浦发银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事实:
1。
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
2。
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
3。
延迟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
4。
为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违规提供担保;
5。
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6。
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
7。
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调节信贷规模;
8。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未尽职;
9。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
10。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
11。
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12。
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对浦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0万元。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浦发银行对此回应称,该行自2019年起,从多方面实施整改工作,包括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数据质量、强化统一授信、防范重点领域、加强监测检查、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此外,该行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截图来源: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