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3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1、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新、储小平、欧稚云、李军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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