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ST昌鱼控股股东: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对在淘宝拍卖网络平台涉及的ST昌鱼股权拍卖事项,
正式向此次股权拍卖的委托方: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以及淘宝拍卖网络平台,
发出律师函,
鉴于本次在淘宝拍卖网络平台拍卖我司(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昌鱼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兼我司(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翦英海先生因涉嫌案件目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及此次相关拍卖程序存在明显瑕疵,我司(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股权拍卖法院拍卖公告发布之前,华普集团没有收到拟拍卖持有部分上市公司股票相关的法律文书及任何通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司(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向参与本次ST昌鱼股权拍卖的各方声明:此次ST昌鱼股权拍卖事项无效。
此次参与ST昌鱼股权拍卖事项后的各方,由于以上原因,可能会面临拍卖的股权无法转让过户的问题,我司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