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畅捷支付辽宁2宗违法遭央行罚 第一大股东为用友网络

2020年8月13日  9:57:19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5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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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用友网络(600588)
畅捷支付辽宁2宗违法遭央行罚 第一大股东为用友网络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8月11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沈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畅捷支付”)辽宁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4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沈银罚字〔2020〕第2号)显示,吴倩(时任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对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1。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9日在海淀分局登记成立。
法定代表人王文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等。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用友网络”,600588.SH)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0.72%。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用友网络),于1988年在北京成立,1999年12月6日完成股份制变更,2001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代码600588)。
用友网络是一家企业与公共组织软件、云服务、金融服务提供商,业务范围涵盖数字营销与客服、社交与协同办公、智能制造、财务/人力共享服务、企业金融服务等领域。
2015年1月,公司名称由“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由“用友软件”变更为“用友网络”。


2020年6月30日,用友网络发布《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中指出:公司收购畅捷通持有的畅捷通支付55.82%股权事宜已完成,目前公司与畅捷通分别持有畅捷通支付80.72%及19.28%的股权。
经协商一致,公司与畅捷通拟终止增资协议,终止对畅捷通支付增资。


同步公布的公告《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控股子公司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80.72%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用友融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联科技”),转让价格为29769.536万元。
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畅捷通支付股权,融联科技持有畅捷通支付80.72%股权;融联科技将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按照本次收购的价格测算,畅捷支付的估值为3.69亿元。


2020年5月15日,畅捷支付广东方面两位负责人被江苏徐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方面公安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罪,具体原因不详。


2018年6月8日,畅捷通支付湖北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警告。


2019年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银管罚〔2019〕19号)显示,畅捷通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被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


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蒙银罚字〔2019〕第51号)显示,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捷通支付”)内蒙古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6万元。


以下为原文: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沈银罚字〔2020〕第1号 1。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罚款4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2020年8月5日 2 吴倩(时任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 沈银罚字〔2020〕第2号 对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罚款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2020年8月5日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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