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600654) 7月25日公告,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7月24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法院新受理26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新增涉案金额15408185.4126元,被告包括ST中安、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银信评估、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实控人涂国身等涉案被罚当事人。
截至公告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876例,原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412913491.9972元。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数额。
索赔条件:凡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索赔基础材料】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来源:股友mMx9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