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交所披露关于对珠江实业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经上交所查明,珠江实业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公司关于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报表的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借款逾期、资金拆借等事项,未及时披露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后续重大进展及风险情况,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对珠江实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罗晓,时任财务总监罗彬,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黄静做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
同日,上交所还公布了对珠江实业时任董事长郑暑平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据介绍,公司未及时披露资金拆借事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后续重大进展及风险情况,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以及公司其他违规事项,上交所已对公司及相关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同时,上交所指出,公司时任董事长郑暑平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对珠江实业时任董事长郑暑平做出监管关注的监管措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