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下午,舍得酒业发布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的进展公告。
宣布2020年8月12日,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集团”)的两份告知函。
其中,就天洋控股集团与成功(中国)大广场有限公司因在建工程转让协议纠纷产生的保全事项,天洋控股集团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2020)京03执保282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解除对天洋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舍得集团”)70%股权的冻结。
而因天洋控股集团与沱牌舍得集团的资金往来纠纷,天洋控股集团收到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川09民初56号】,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洋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沱牌舍得集团70%股权予以冻结。
据悉,沱牌舍得集团及其子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对天洋控股集团及相关人员起诉,并申请对天洋控股集团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70%股权和相关人员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因欠款往来次数为三次且时间不同,分属不同合同纠纷,故分别立案起诉,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天洋控股集团财产分三次保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关于网络传闻的补充说明公告》(2019-065)。
近期,天洋控股集团、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与沱牌舍得集团的资金往来未能及时归还。
为保护沱牌舍得集团资产不受损失,维护沱牌舍得集团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沱牌舍得集团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天洋控股集团、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公告最后表示,截止目前,沱牌舍得集团及其子公司对天洋控股集团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70%股权先后采取四次保全措施。
上述沱牌舍得集团股权冻结事项系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与间接控股股东之间因欠款纠纷诉讼所引致的司法保全措施,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