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600120:浙江东方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8月15日  10:42:28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1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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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浙江东方(600120)
600120:浙江东方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5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0-027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8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公告》(2020-028)。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一年。
2020 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 13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29)。
该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规范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关于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现持有的海康威视和华安证券持仓量各一半为上限(若出现高送转情形,限额以高送转后持有量的一半动态调整)的证券用于参与转融通业务,将证券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获取相应的收益,出借期限将优先考虑 7-28 天较短期限,合作券商可择机择优与多家同时开展合作。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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