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吧里有说东方要增发,那么这个增发价应该怎么定?大家想想,东方有许多的对外投资,按照现在计价方法,不在主板上市的对外投资按原价计入。
那么东方有一块很大的资产永安期货,但它在新三板。
如果按原来投资价只有4个多亿,但事实上现在它的东方权益五十多亿,加上这块资产,东方的净资产应该在七点五元左右(5.06加2.50等于7.56)这是实际资产。
按实际资产计算,东方的增发价不能低于7.56元。
但是,现在又有一个增发价定价方法:公布增发日前20天平均价的八折作为增发价。
如果按这个价定增发价,我们市场投资者明显被侵害权益,特别是东方向国有资产增发时,国对国无所谓。
国对民增发,就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当然我们关心的是散户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是弱者,没有人保护我们。
但我们应该争取我们的权益。
如果出现不公平的增发价我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