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科技)600520:文一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8月18日  7:09:54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4人次
股友资讯
发表于 文一科技(600520)
600520:文一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8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31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20 年 8 月 12 日。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方式: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上午。
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五)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2017 年 7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2 号)(以下简称“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中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该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2、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同意零对价收购上海翔丰持有的华翔资管 73.75%股权的议案》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系由我公司与上海翔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翔丰”)于 2019 年 1 月份共同发起设立的。
设立之初,华翔资管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我公司认缴 5,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5%;上海翔丰认缴 15,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75%。
2020 年 7 月 22 日,经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上海翔丰协商一致,决定对华翔资管进行增资扩股 20000 万元,其中上海翔丰增资 14,500 万元,我公司增资 5,500 万元。
增资后,华翔资管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变更为 40,000 万元,我公司总认缴出资 10,5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 26.25%;上海翔丰总认缴出资 29,5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73.75%。
截止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上海翔丰认缴的华翔资管出资额未实缴到位,华翔资管至今也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更好利用华翔资管平台以及控制其经营风险,经我公司与上海翔丰协商一致,拟决……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相关文章:
新手入门推荐
168炒股学习网
一家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的网站!
我们相信客户至上,并真诚为您服务!祝您投资愉快!
商务合作微信QQ:765565686,联系人:陈经理
版权所有:168chaogu.com,粤ICP备14098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