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广东榕泰(600589)深陷舆论漩涡。
国内某知名媒体曝光称,尽管广东榕泰在2019年年报中没有披露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但查询其2018年年报发现,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
据该媒体报道,广东榕泰2018年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中的揭阳市中粤农资有限公司、揭阳市和通塑胶有限公司、揭阳市永佳农资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以及此前上交所问询函中提及的广东国华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不但注册地址与广东榕泰在同一条步行街,而且办公电话和电子邮箱都存在重复登记的情况,人员关系也存在交叉任职;并且,通过比较公司产品产销情况发现,广东榕泰与部分供应商存在显著超过正常采购货物之外的资金往来。
上述质疑与审计机构对广东榕泰2019年年报出具的保留意见恰好一致。
这种“非比寻常”的关系是否属于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性质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前述疑问一旦被肯定,广东榕泰将承担怎样的后果?投资者又该如何应对?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律师杨泉军认为:广东榕泰与供应商之间资金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尚需广东榕泰自行披露或证监会做出结论。
如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一旦被“坐实”,广东榕泰将面临两大风险:第一,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条的规定,广东榕泰或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二,初步判断凡是2020年5月21日收盘时持有广东榕泰股票的投资者,之后无论是持有或者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zhi315咨询律师或者自行起诉,要求广东榕泰赔偿投资损失。
广东榕泰将会因为信息披露违法,对中小投资者承担高额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