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1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 年 9 月 2 日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下午 14:00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俊岭先生会议形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议程:一、 宣布股东到会情况二、 宣读会议规则三、 宣读大会议案1. 《关于控股子公司拥有地块收储动迁的议案》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议案:2;四、 股东代表提问及公司管理层回答五、 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六、 宣读表决结果七、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特别提示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依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提示如下: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有关的证明材料并经本次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备案。
三、 股东的发言、质询权1.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持有合法授权手续的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质询的权利,并相应承担维护大会正常秩序,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义务。
2. 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质询的权利,各股东应当在发言前将发言的内容要点书面报大会秘书处,由大会秘书处根据股东提出发言要求的时间先后、发言内容,提交给会议主持人,安排股东的发言。
3. 股东发言时,其他参会人员应当充分尊重股东发言的权利,充分听取发言股东的意见。
四、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五、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六、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代表作监票人,投票结果由大会秘书处统计,监票人确认后,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七、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即时点票;八、 本会议规则由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秘书处2020 年 9 月 2 日关于控股子公司拥有地块收储动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明环保”)于近日收到杭州钱塘新区城市有机更新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钱塘新区城市有机更新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书》,钱塘新区城市有机更新指挥部办公室拟向天明环保支付 14,980.6998 万元,用于对天明环保拥有的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11 号(南)大街 160 号的非住宅房屋(以下简称“白杨街道 11 号(南)大街 160 号房产”)实施收储动迁以及补偿天明环保因此次收储动迁产生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费用,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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