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2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6 号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要求,现就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一、资产池业务概述4、实施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资产池配套授信额度,其中金圆新材料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金钱湾铜业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本次资产池业务涉及担保情况2、担保及被担保人情况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均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公司及子公司在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中为债务人,由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其中非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金叶、金钱湾铜业以其全部资产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08 月 22 日附:内容补充后公告正文如下: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8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金圆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环保发展”)、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新材料”)、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上饶市金钱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钱湾铜业”)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合作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1.5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资产池业务概述1、业务概述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产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向浙商银行申请相应资产管理或将相应资产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并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的,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本次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业务期限本次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 年(含 1 年),实际开展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资产池配套授信额度,其中金圆新材料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金钱湾铜业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对应收票据、存单等票据资产实现统筹管理,降低公司对有价票证的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本次资产池业务涉及担保情况1、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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