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0-054900955 *ST海创B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执行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董事、监事均认为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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