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5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二、《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张贞齐 樊培银 赵息2020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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