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5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更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也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担保事项。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所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任意、昝志宏、樊燕萍、陈运红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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