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投资产品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投资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定向债权”投资产品,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利润,该关联交易可行且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玲莉、刘应民、车文辉2020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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