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5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及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1.董事会在发出前述本次重组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前,已于适当的时间将完整的材料交予我们审议,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3.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应适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4、公司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经过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该等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次交易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及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综上,我们对本次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姚小民:肖勇:安燕晨:2020 年 8 月 20 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