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公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二、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宁 平 赵西卜 鲍卉芳 汪 涛2020年8月24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一、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宁 平 赵西卜 鲍卉芳 汪 涛2020年8月23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的独立意见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调整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公司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宁 平 赵西卜 鲍卉芳 汪 涛2020年8月24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一、公司已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提供我们进行审阅,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到 2020 年 6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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