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5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1.变更原因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拟根据新收入准则修订情况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执行。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上年同期比较报表。
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合并报表采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账序号 项目 重新计量价值 2019 年12 月 31 日 面价值 2020 年 1 月 1 日1 预收款项 18,535,304.92 -18,535,304.92 0.002 合同负债 18,535,304.92 18,535,304.92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母公司报表采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账序号 项目 重新计量价值 2019 年12 月 31 日 面价值 2020 年 1 月 1 日1 预收款项 13,205,246.86 -13,205,246.86 0.002 合同负债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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