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下降就是调控见效,楼市调控到底该调什么?
8月31日,58同城、安居客发布2020年《8月国民安居指数报告》显示,2020年8月全国重点监测67个城市新增二手房挂牌房源量环比下跌4.8%,一线城市北京和深圳出现一定程度的环比下跌情况,其中深圳新增挂牌房源量环比下降最为明显,达到13.9%。
报告同时显示,2020年8月全国重点监测67城新房在线均价1648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14%,其中33城新房在线均价环比上涨。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在7月多地出台调控之后,楼市热度快速上升的态势有所放缓,包括深圳、杭州在内的城市都不同程度出现降温。
真的无法想象,对楼市调控效果的评价,竟然会狭隘到如此地步。
要知道,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并不是冲着市场去的,而是冲着越来越高的房价。
如果房价没有大的变化,广大居民有足够的承受能力,也就不需要对楼市进行调控。
可是,面对楼市出现的问题,相关的分析和建议,竟然都把眼睛盯在了楼市是否活跃上,而忽视房价的变动。
事实也是,相关报告的数据明确显示,8月份的市场热度下降,可房价仍在上涨,这能说明地方调控政策收紧产生效果了吗?广大居民想看到的是,在楼市调控政策收紧的情况下房价有没有出现变化,下降了还是上涨了。
如果继续上涨,就无法证明调控效果产生了。
也许有人会说,8月份是环比价格继续上涨,同比已经是有涨有跌了。
问题就在这里,调控已经进行多年,房价仍然没有能够步入下跌通道,而是上涨不息。
更重要的,按照有关方面的统计,无论是一二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房价都连续10多个月环比增幅下降了,为什么还没有进入下跌通道呢?可见,调控对房价的影响力还是比较小的,地方政府保价的能力还是非常强的。
所以说地方政府保价能力强,是因为地方担心一旦房价出现下跌,市场就会更加低迷,对地方经济增长、城市建设资金筹集等就会带来影响。
因此,只能一边按照中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承担地方政府在房地产问题上的主体责任,确保房价不出现快速上涨现象,却也不愿让房价步入下跌通道。
房价仍然处于上涨通道,说到底,仍然是地方利益博弈的结果,而不是调控难以产生效果的原因。
地方对政绩和风险的担忧,是房价难以真正下跌的根本原因。
客观地讲,让房价出现大跌,也是不现实、不客观、不具备条件的。
因为,大跌意味着房地产市场风险的爆发,房价只能以平稳为主。
只有平稳,才能保证市场的稳定、居民心理预期的稳定、社会的稳定。
但是,稳定也决不意味着只能上涨、不能下跌,而应当是有涨有跌,以慢跌为主。
目前的房价,与老百姓的购买能力并不匹配,需要通过一定时间的下跌,消化房价中的水分,拉短与老百姓购买能力的差距。
这也意味着,老百姓对房价问题的期待,与地方政府对政绩的渴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虽然这种差距在不断地缩小,不断地改善着政府与百姓的关系。
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愈合,仍然需要通过调控政策作用的发挥,让这种差距进一步缩小。
即便不可能完全愈合,也要让缝隙变得越来越小。
所以,在楼市调控问题上,地方政府仍要调整思路,要把关注的目光转移到房价上,而不是市场。
让房价出现缓慢下跌,才是楼市调控应当出现的现象。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如果有的城市有足够的消化能力,能够消化过高的房价,如购买力很强、外来人口很多等,也不一定需要与其他地方一样,一定要让房价下跌。
如深圳、杭州等。
但是,一定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
因为,相当一部分企业也是无法承受高房价之痛的,是在艰难地生存的。
尤其是员工,会因为企业无力提供住房、收入又买不起房等,难以持久留在企业工作。
同时,企业要扩产等,也会因为土地成本过高、员工要求过高等无法扩大生产规模,更无力加大技术研发与新产品开发。
高房价带来的,是与人的高血脂、高胆固醇、高血压等一样的,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如果要说好处的话,就是高房价带给政府政绩快感,高血脂等带给人吃东西时的快乐。
其他,真的找不到更好的感觉。
(来源:谭浩俊经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