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ST抚钢(600399)在“2020年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中说明了未能摘帽的原因。
针对多位投资者提出的有关“摘帽”问题,公司表示目前仍处于被监管部门观察及整改期,此前公司信披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事项仍旧在影响着公司。
仅从业绩来看,ST抚钢早就该摘掉“ST”的帽子。
从2018年至今,公司一直处于盈利状态。
今年上半年,ST抚钢在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仍交出了一份颇为亮眼的财报。
2020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7亿元,比上年同期30.82亿元提高0.81%;实现净利润1.83亿元,比上年同期1.26亿元提高46.07%。
这份盈利半年报让投资者对于ST抚钢的“摘帽”更为期待。
昨日下午三点ST抚钢参加的“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中,有多名投资者向公司高管提问“摘帽”事项。
而公司的回应是:“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于2019年12月份下达,目前处于被监管部门观察及整改期。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在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后,积极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这意味着目前证监会行政处罚仍旧在影响着公司。
公司被证监会处罚源于公司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查明,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通过伪造、变造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修改物供系统、成本核算系统、财务系统数据等方式调整存货中“返回钢”数量、金额,虚增涉案期间各定期报告期末存货。
另外,抚顺特钢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还查明,公司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固定资产余额,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公司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数据均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这些违规,那些在2011年4月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2018年1月30日晚间依然持有ST抚钢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索赔指南”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征集行动,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实际上,投资者已经开始索赔诉讼。
半年报显示,ST抚钢收到法院发来的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174例,涉诉金额合计3138.50万元,其中164例已经开庭审理。
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此次接待日活动中多名投资者向公司提问,但对于涉及到“索赔”方面的问题,公司均未给与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