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5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0-037200550 江铃 B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0年 8 月 27 日以专人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9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四、会议决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之间的《CX743 MCA整车出口 MEA 项目 SC-JOB#1 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 ED&T 服务协议》和《CX743 MCA 整车出口墨西哥项目 SC-JOB#1 工程服务协议及供应商 ED&T 服务协议》,并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金文辉代表公司签署该协议。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以下简称“福特”)持有本公司 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而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为福特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安宁、Thomas PeterHilditch 和王文涛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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