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4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0-078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9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361)。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随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 2020 年 7月 1 日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199 号)。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22 号)。
二、关于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政策环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撤回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并将结合监管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
三、关于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相关决策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9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等。
故本次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事宜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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