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半年报被独董“不保真”之后,吉鑫科技(601218)在9月6日晚间承认,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在最新的公告中,公司表示自查发现:江阴市荣硕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江阴市卓驰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1 年起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卓驰科技、荣硕公司因大熔炼项目和弥补亏损形成的资金往来共 2.441 亿元,2.441 亿元已经构成资金占用。
上述占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 376.20%。
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承诺将在本公告日起30日内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441亿元。
若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关联方未能按时归还上述非经常性占用的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基于上述违规事项,在2020年9月6日晚持有吉鑫科技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索赔指南”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征集行动,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实际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纠葛早在半年前就有征兆。
今年4月份,吉鑫科技的2019年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吉鑫科技子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的风电项目中,向荣硕公司采购风电设备组件5300万元,向卓驰科技采购风电设备组件9310万元。
由于相关财务资料不充分,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吉鑫科技与卓驰科技、荣硕公司合作已久,涉及风电设备组件的交易始于2018年。
当年,宏润发电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签订宣惠河项目风电设备组件采购合同,采购款分别为5300万元、9310万元,并按内部会计核算要求计入“在建工程-风电设备”科目。
然而,截至2019年末,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却仍未按要求提供合同载定的货物及服务,为保证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宏润发电终止了上述采购合同。
目前,吉鑫科技拟将上述合同变更为宣北干沟风电项目的采购。
根据会计师的核查意见,实际上宣惠河项目已完工并网发电,但上述预付款1.46亿元仍在“在建工程”科目中且未计提减值准备。
上述事项持续发酵,2020年8月27日,吉鑫科技提交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三名独立董事投弃权票,无法保证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名独立董事投弃权票的理由是,公司无法判断与卓驰科技和荣硕公司的关联关系类型以及在建工程1.461亿元调至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0.98亿元调至其他应收款等事项。
如今,公司终于承认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