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学大近日发布公告称,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培训学校近期获得政府专项资金及补助合计约138万元。
其中,天津分公司获得专项资金40万元,北京分公司获得专项资金约51万元,稳岗补贴约4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全部政府专项资金及补助均与收益相关。
上述获得的政府专项资金及补助,预计将会相应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结合款项的类型及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