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20〕15 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决定全文内容公告如下: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虚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及延迟结转成本
上述事项合计导致你公司在 2016 年虚增净利润 7,880,072.70 元, 占你公司 2016 年净利润的 6.41%;2017 年虚增净利润 27,436,740.10 元,占你公司 2017 年净利润的 39.91%。
"--这个大家怎么看,是不是应该重新评估收购森源家具的商誉,苏老板们是不是应该赔多点。
永安高管躲躲闪闪,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