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晚间,泰禾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泰禾于2016年7月13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7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844号)。
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行其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目前尚未最终结案,公司于2020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100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审查。
公告称,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终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