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晚间,泰禾集团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100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审查。
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行其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目前尚未最终结案。
据早前资料显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7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