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8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0-068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20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会议召集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10:00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复旦科技园 23 层会议室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1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9月 11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6、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与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4 日8、会议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上述第 1-3 项提案为特别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第 1-3 项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该 3 项提案表决结果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联股东对第 1-3 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备注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1.00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2.00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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