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9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20-104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艳女士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股东名 一大股东 本次司法冻 持股份 总股本 司法冻结 解冻日期 司法冻结称 及其一致 结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日期 执行人行动人2020/09/ 2023/09/ 浙江省杭吴艳 否 21,200,000 23.51% 3.16% 25 24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注:1、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59,393,716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量 1,621,195 股后的 457,772,5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96652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16301 股。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 679,945,828 股变更为 678,569,976 股。
2、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艳变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吴艳女士持有公司 104,314,895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34%,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吴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将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24%,即 49,223,794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
(上述比例均以协议转让时的公司总股本 679,945,828 股为准)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冻结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的股数(股) 份比例 本比例吴艳 90,176,512 13.43% 74,176,512 82.26% 11.05%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30,309,653 4.51% - - -合计 120,486,165 17.95% 74,176,512 61.56% 11.05%三、风险提示1、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且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吴艳女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吴艳女士因个人经济纠纷导致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74,176,512 股被司法冻结;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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