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法律现象。
那么,设立分公司究竟有哪些好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为您阐述分公司的特点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疑惑。
一、分公司的主要特点有: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一)经营设立方面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二)税务方面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设立分公司有哪些好处所做的法律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上文可知,设立分公司的好处主要体现在经营设立方面和税务方面。
另外,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设立分公司固然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