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5
股票简称:隆华科技 股票代码:300263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LONGHUATECHNOLOGY GROUP (LUOYANG) CO., LTD.)(注册地址: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二零二一年一月声 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针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本公司聘请了东方金诚进行资信评级。
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东方金诚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每年将对可转债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
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43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并在《公司章程》中对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条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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