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5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方通股票代码:300379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军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减持),表决权减少(表决权委托到期)签署日期:2021年1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第一节 释义......3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第七节 备查文件......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信息披露义务声明......14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永军东方通/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后至2018 年4 月 23 日直接增持公司股份 4,004,19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77%;信息披露人发起设立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招信智赢点山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到期且不得续期,2019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7 月本次权益变动 指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完毕其持有的全部东方通股票,减持股份共计6,043,228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18%;2021 年 1 月 1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股东张齐春女士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结束,减少 9,907,688 股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49%。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