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6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 意 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邵钦祥先生、邵徐君先生、马焕政先生、刘建刚先生、钱国平先生、喻铨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严建苖先生、邵毅平女士、金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严建苖先生、邵毅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金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金灿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我们同意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为科、傅颀、吴志军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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