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6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2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5、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张 金年 月 日(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李 丹年 月 日(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贾宏海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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