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6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上市公司:名称: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吉峰科技股票代码:300022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新明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219号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红艳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219号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山南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15层22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人:王海名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219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大宗交易转让、委托表决权、吉峰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签署日期:2021年2月26日修订说明吉峰科技已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告了《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 年 2 月 23 日,四川特驱与王新明、山南神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川特驱与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川特驱、汪辉武与王新明、山南神宇签署了《保证合同之补充合同》。
现就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主要修订内容请详见下文斜体加粗部分。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峰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 释义 ......5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7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9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58第六节 备查文件 ......59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 指 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四川特驱 指 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拓展公司 指 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共管账户开立安排协议》 指 《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新明以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共管账户开立安排协议》《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新明以及西藏山南《股份转让协议》 指 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王新明、王红艳和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业(有限合伙)与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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