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7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5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因工作人员疏忽,将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于2020年9月12日至2020年12月10日的累计减持数量计算错误,现更正如下:更正前:二、其他相关说明1、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在本次减持期间中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违规减持股份情况如下:连续 90 个自然日 占公司减持日期 累计减持股份总数 总股本比例方式(股) (%)2020.8.21 至 2020.11.18 15,671,843 1.9835集中 2020.8.22 至 2020.11.19 15,802,065 2.0000竞价交易 2020.9.12 至 2020.12.10 15,827,470 2.00322020.10.2 至 2020.12.30 8,001,288 1.01272020.10.3 至 2020.12.31 8,054,488 1.01942020.10.7 至 2021.1.4 8,100,488 1.02522020.10.8 至 2021.1.5 8,140,488 1.03032020.10.9 至 2021.1.6 8,546,288 1.08172020.10.10 至 2021.1.7 8,956,788 1.13362020.10.11 至 2021.1.8 9,522,088 1.2052更正后:二、其他相关说明1、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在本次减持期间中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违规减持股份情况如下:连续 90 个自然日 占公司减持日期 累计减持股份总数 总股本比例方式(股) (%)2020.8.21 至 2020.11.18 15,671,843 1.98352020.8.22 至 2020.11.19 15,802,065 2.00002020.9.12 至 2020.12.10 15,384,588 1.94712020.10.2 至 2020.12.30 8,001,288 1.0127集中 2020.10.3 至……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